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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2年3月11日晚,汝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央教导员蔡中成酒后驾驶警车产生车祸,以致两名市民被撞伤,其中一名伤势较重,至今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。在公安部“五条禁令”及“酒驾入刑”等严格举动下,身为执法者的这名110教导员,何以敢以身试法令?东方今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。记者王俊生 见习记者米方杰

  民警酒后驾警车撞伤行人

  日前,有网友在汝州当地论坛发帖称:“3月11日晚,汝州市公安局110指挥核心主任蔡中成酒后驾驶一辆白色桑塔纳警车(牌号为豫D3535警)在西岗楼撞伤两位大众,伤势很重大,一名脑出血,已送到四院ICU挽救,另外一名也骨折在院救治。”

  网友“大海”在跟帖中称,当天自己凑巧经由那里,目击了全部事件的进程,“大海”称当时这名民警撞人后把车停了下来,并下车查看情形,“他一下来,我就闻到了很大的酒气”。该帖一出,引来了众多网友谈论。

  被撞者否认是被警车撞倒

  据知情人先容,被撞的女子,其中一名春秋20多岁,伤情较重,另一名年纪四十来岁,伤情轻一些,左腿骨折。目前,两女子都在汝州市第四国民医院接受医治。

  3月20日下战书,记者在病院ICU重症监护室门口见到了伤情较重女子家属,是一名年青男子。记者阐明来意后,该男子表示对该事件他不便流露,让记者不要再询问。记者再追问,该男子便走开了。

  随后,记者又来到了住院楼11楼骨科病房,找到另一名被撞者。记者到该病房门口时,恰好一名中年妇女从病房内出来,记者便跟了上去讯问其是不是3月11日被警车撞倒的伤者家眷,该中年妇女称本人是其家属。当记者询问伤者伤情如何时,该中年女子表现不便利说,并告诉记者,不要再问她,若不然出任何事,成果自信。

  随后记者来到了被撞较轻女子所在病房。记者看到52号病床上住有一名病人,左腿打有石膏。记者询问52号病床上的病人是不是被警车撞倒的女子,该女子一度矢口否定,并要求记者立刻离开。

  记者分开病房后,其余几名病人告知记者:“多少天前曾有媒体记者采访,被守这儿的两名便衣警察赶了出来,事后据说公安局来人请求被撞者不要接收媒体采访。”

  警方称当事民警已被关禁闭

  3月21日上午,记者来到了汝州市公安局懂得情况。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明,事发当晚,汝州公安局110指挥中央教诲员蔡中成驾驶豫D3535普桑警车在市区西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向阳路口北约300米处,将行人郭某(女)、段某(女)撞伤,造成交通事故。蔡中成系酒后驾车,现已被关禁闭,详细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。

  “针对这起事变,汝州市公安局已及时向上级部分汇报。平顶山市公安局、汝州市政法委纪工委、汝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正在进一步考察。”该工作职员表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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